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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糖果产品相关标准
我国早在1983年就制定了糖果和巧克力的商业部标准。1992年制定了糖果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行业标准,2001年对糖果标准进行了修订。现在,糖果标准包括糖果产品标准和糖果卫生标准。具体有:GB 9678.1—2003《糖果卫生标准》、GB 17399—2003《胶基糖卫生标准》、SB 10018—2001《硬质糖果》、SB 10019—2001《硬质夹心糖果》、SB 10020—2001《乳脂糖果》、SB 10021—2001《凝胶糖果》、SB 10022—2001《抛光糖果》、SB 10023—2001《胶基糖果》、SB 10104—2001《充气糖果》、SB 10347—2001《压片糖果》等,以及糖果地方标准和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。《糖果卫生管理办法》卫生部令第5号,1990年11月20日发布实施。GB 12517.1—1990《糖果试验方法》和GB 12517.1—1990《糖果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》于2005年10月14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宣布废止。GB 12517.2—1990《糖果检验规则、标志、包装、运输、贮存》的具体内容已并入SB 10018—2001。
2.巧克力产品相关标准
1983年我国出台了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商业部标准,1992年又发布了SB/T 10024—1992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行业标准,该标准是在当时的国情条件下制定,标准内容规定不全面,在定义和有关条文陈述上与国际标准有较大差异。因为该标准不能控制巧克力质量,不利于我国巧克力产品出口,因此在SB/T 10024实施10年以后,2001年我国开始制定巧克力国家标准,2003年正式发布,即GB/T 19343—2003《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》。该巧克力国家标准有关巧克力定义已与国际标准接轨。产品的分类则根据国内巧克力及其制品生产现状,结合国际标准,进行了科学分类。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的产品标准正在报批中。
现行巧克力标准包括有GB 9678. 2—2003《巧克力卫生标准》;GB/T 19343—2003《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》;SB/T 10024—1992《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》;SB/T 10402—2006《代可可脂巧克力及代可可脂巧克力制品》(报批中)。
国外对巧克力有明确的定义,如欧洲议会曾对用于日常消费的可可和巧克力产品作过补充建议,它规定“巧克力名字指定的产品包括可可产品、糖类或甜品类,它有加下的特殊规定:即巧克力产品至少含35%的干可可固体,包括至少18%的可可奶油和至少14%的不含脂肪的干可可粒”。
来源于:《食品标准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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